


作者: 来源: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: 2025-09-02 09:38

王石钧(1910-1943),曹县桃源乡(今桃源镇)人,鲁西南抗日革命根据地创建人之一、冀鲁豫支队第五大队政治委员、曹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。
王石钧幼年失去双亲,靠亲友资助完成学业。在济南高中读书期间,他接触中共地下党员,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著作,逐步确立革命信念。九一八事变后,其积极参加抗日运动,在斗争中被吸收为中共党员,1933年返回曹县,继续以教师身份秘密开展革命活动。后与于子元等组织农民互助会,为建立抗日武装奠定群众基础。
1937年11月,王石钧任曹县三区区委书记,建立刘岗村党支部,并积极组织抗日武装。次年5月,协助建立义合乡自卫队——曹县党组织领导的第一支抗日武装。1939年冀鲁豫支队第五大队成立后,他先后任政治处主任、政治委员。他深入战士中间开展思想教育,与官兵同甘共苦,曾卖家中黄牛为伤员购药,却无钱修缮自家危房。
1940年秋,王石钧代理曹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。在主力部队转移、顽军进逼的艰难时刻,他赴湖西寻求支援,开辟新区,加强根据地建设。1941年正式任县长时,曹县遭遇严重蝗灾,他带领群众生产自救,甚至不让饥饿的妻儿领取救济粥,始终坚持“救济粮一口不能动”。
1943年3月,日军万余人分7路“扫荡”鲁西南地区。27日,王石钧率基干大队在东聂楼村遭包围,被捕后受尽酷刑而不屈。在押送途中,他磨断绳索跳车,与追兵展开英勇搏斗,最终因寡不敌众壮烈牺牲,时年33岁。当地村民将其抬回村内,他重伤弥留之际仍询问:“洋槐花开了没有?那可是咱们度荒的好菜。”
党和政府为他建了纪念碑,誉其“赤心耿耿,献身国家,堪为后世典范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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